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制造型企业常见不符合项分析
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过程中,各类管理问题往往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。本文聚焦制造型企业,精心梳理了 9 项 ISO9001 审核中较为典型的不符合项,通过详细剖析具体案例、判定依据及不符合理由,为企业质量管理改进提供清晰指引,如果你希望学习,可以花2分钟了解一下。
一、未按客户要求执行
◇ 案例呈现
产品在校准调色环节未严格遵循客户要求,最终致使成品与客户指定的验收标准存在显著偏差,直接导致客户整批拒收货物。
◇ 判定依据
不符合 ISO9001:2015 标准中 8.5.1 条款规定。
◇ 不符合理由
标准明确要求组织需在受控条件下开展生产活动,而未按客户要求执行的行为,显然违背了这一受控生产的原则。
二、来料检验环节失控
◇ 案例呈现
根据公司制度管理办法,来料检验项目明确包含原纸的克重、水分、耐折度等 7 项内容。但实际执行中,公司未按要求进行来料检验,最终在印刷过程中出现纸张弯曲问题,造成超过 3000 张纸的报废损失。
◇ 判定依据
不符合 ISO9001:2015 标准中 8.4.3 条款(外部供应的控制)。
◇ 不符合理由
组织有责任确保外部提供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,这其中就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验收准则,并切实开展检验或验证工作,未按要求检验即属于控制失效。
三、维保记录不完整
◇ 案例呈现
月度保养计划明确规定,每月需对公司关键机台进行长达 8 小时的保养。然而,设备部门因人员请假,未能如期安排保养工作,最终导致该机台在生产过程中传输系统发生故障,停机时间长达 24 小时,进而造成订单延期交付。
◇ 判定依据
不符合 ISO9001:2015 标准中 7.1.3 条款(基础设施)。
◇ 不符合理由
组织必须对基础设施(如设备)进行有效维护,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,这其中涵盖了预防性维护以及完整保存维修记录等工作,未完成保养即属于维护缺失。
四、变更管理要求执行不到位
◇ 案例呈现
客户提出将交货日期提前 5 天的要求,销售部门在接到消息后,未第一时间将该要求传达给生产部门,而是在临近交货时才告知生产部门当日需交货。这一延误导致生产部门无法提前安排生产,最终造成订单延误,公司不得不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该批订单的违约金,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。
◇ 判定依据
不符合 ISO9001:2015 标准中 8.2.1 条款(与产品和服务有关要求的确定)。
◇ 不符合理由
标准要求组织在处理问询、合同或订单时,包括对其进行更改,都应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,销售部门未及时通知即属于变更管理失误。
五、不合格品的处理不规范
◇ 案例呈现
现场审核发现,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缺陷,但既未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存放,也未做任何标识。结果第二天当班人员因不知情,将该产品当作正常品进行包装,最终导致 200 份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发货。这一情况引发客户强烈不满,要求全批退货,并要求公司挑选干净后再重新交付。
◇ 判定依据
不符合 ISO9001:2015 标准中 8.7 条款(不合格输出的控制)。
◇ 不符合理由
组织必须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得到有效识别和控制,以防止其被非预期使用或交付,未隔离标识即违反了这一控制要求。
六、内审环节存在缺失
◇ 案例呈现
查阅公司内部审核记录发现,审核员仅对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进行了审核,对于横切工序的工艺要求未予以审核,未能实现审核流程的全覆盖。这一漏洞最终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出现异常后才被发现。
◇ 判定依据
不符合 ISO9001:2015 标准中 9.2 条款(内部审核)。
◇ 不符合理由
审核方案应当涵盖所有全过程,并且需要优先关注那些对质量影响重大的活动,部分工序未审核即属于审核不全面。
七、员工培训缺失
◇ 案例呈现
某配色工序频繁出现错误,不合格率居高不下。经调查发现,调墨员张三为新入职员工,入职前仅接受了公司级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常规培训,如制度要求、安全知识等。而生产部门未对该新员工进行专业的岗位培训,部门岗位管理制度也未能明确岗位要求,导致随便安排人员上岗操作。实际上,该员工未能掌握专色油墨配比技能,从而多次出现配色错误。
◇ 判定依据
不符合 ISO9001:2015 标准中 7.2 条款(能力)。
◇ 不符合理由
组织应当明确岗位所需的能力,并提供相应的培训,以确保人员能够胜任工作,未开展专业岗位培训即属于能力保障不足。
八、未有效监控外包生产过程质量
◇ 案例呈现
公司将某工序外包给供应商后,未对其首件产品进行检验,任由供应商自行处理,同时也未对其检验记录进行审查。供应商生产完成后直接将产品送给客户,最终因该工序问题导致 1000 件产品不合格,客户全数退货。
◇ 判定依据
不符合 ISO9001:2015 标准中 8.4.2 条款(控制类型和程度)。
◇ 不符合理由
组织应当对外包过程实施有效控制,这包括定义明确的验收标准、开展现场检查等工作,未进行首件检验和记录审查即属于控制不到位。
九、质量目标未有效分解
◇ 案例呈现
企业仅设定 “提高客户满意度” 作为公司目标,但未将其分解为具体的可测量指标并落实到各部门。实际上,应该将该目标分解为交货准时率≥98%、投诉率≤2% 等具体指标,并明确负责部门。由于目标未分解,导致该目标无法有效落实。
◇ 判定依据
不符合 ISO9001:2015 标准中 6.2 条款(质量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)。
◇ 不符合理由
质量目标应当具备可测量性,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,并且需要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层级,未分解即不符合目标管理要求。
● 资料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流程图(附程序文件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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